关于公布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2018年验收结果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职业院校: 按照《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7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17〕23号,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今年应对2015年度立项建设的“新能源类”等22个资源库、2017年度延期验收的“园艺技术”等2个资源库、2017年度验收暂缓通过的“数控技术”等2个资源库升级改进奖励项目和2016年度支持的“会计”等4个资源库升级改进奖励项目,共30个项目进行验收。 根据《通知》规定,经主持单位申请、我部审核,同意“刑事执行”“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子库珠算传承与创新”“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子库针灸推拿传承与创新”3个资源库、“会计”“酒店管理”2个资源库升级改进奖励项目延期验收。专家组按照规定程序在线审阅验收材料、登录试用,听取陈述答辩,参考运行监测数据,重点评议了资源库的任务完成度,预算执行、管理与绩效,资源开发与建设,以及资源库的应用与推广、特色与创新、管理与共享、教学实践应用、社会服务、资源更新应用长效机制等情况,并出具了意见建议。根据专家组意见,经研究确定,“新能源类”等24个资源库通过验收、“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子库烹饪工艺与营养传承与创新”资源库暂缓通过验收。验收结论详见附件。 验收通过的资源库,要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提升建设和应用水平。立足“能学、辅教”的功能定位,持续推进专业教学改革;遵循“一体化设计、结构化课程、颗粒化资源”的建构逻辑,持续提升资源库建设水平;强化“使用便捷、应用有效、共建共享”的应用要求,持续完善运行平台功能、提高教与学的效果;健全以用促建、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,确保每年新增和更新资源比例不低于验收时总量的10%,每年新增用户数量不低于验收时总量的10%,并保持用户活跃程度。我司将继续加强对已验收资源库的运行监测,不定期公布建设与应用情况报告;对已验收的资源库中资源更新不力或应用情况较差的提出警告,经警告仍无有效改进的,终止后续建设、取消国家级资源库资格,相关建设单位列入教育行为负面清单。 延期验收和验收暂缓通过的资源库须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8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18〕14号)要求组织整改,与下一批次应验收资源库一并接受验收。 联系地址: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(邮编:100816)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 联系电话/传真:010-66096232 联系人:孙辉 任占营 电子邮箱:sfgz@moe.edu.cn 附件:验收结论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8年7月5日
附件 验收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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